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帮信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规定的,行为人明明知道有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多种技术支持服务,或是支持他们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环节上的协助,条件要是达到了严重程度,就会被判定触犯这个罪名。
至于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主要的考量因素包括涉案金额、行动次数以及影响的范围等方面。要判断到底是否符合立案标准,还得针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按照一般的情况,如果涉及到的资金流动数量较大,例如在20万元以上,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达到立案的标准。
然而,最后是否能够立案,还需要考虑涉及的其他情况,包括行为人对于自己正在参与的犯罪行为的主观认知程度,以及他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