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对于患有重大精神疾病或者突发性传染疾病等不适合于羁押场所生活治疗的人员,通常情况下不会采用刑事拘留措施。这是由于刑事拘留制度需要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健康和基本生命权利得到尊重与保护,同时在满足诉讼程序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下实现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