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强奸罪的判处裁决不必然带来即刻的刑事拘留处理。实际上,采取何种刑事拘留处置措施需要依据案情的具体特征而定。若公诉部门拥有充足的犯罪嫌疑人蓄意实施强奸、且造成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受损的确切证据,便可能立即采取相应的刑事拘留举措。
然而,若相关证据尚不充分,或者犯罪嫌疑人并未显现出显著的社会危害性状况,则可能先行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再慎重考虑是否启动刑事拘留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