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与逮捕并非同义词。刑事拘留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适用于在紧急状况下确保犯罪嫌疑人无法逃避调查以及制止其再次犯罪等目的。
然而,逮捕则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嫌疑人涉嫌严重罪行或者有可能销毁关键证据时,所采取的更为严格的限制个人自由权的行为方式。这两种措施在审批流程及适用条件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