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或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者,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较重刑罚;对于那些积极参与并起到推动作用的其余参与者,司法机关也可能会依法判处他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相应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制裁。此项罪名所指向的主要客体,便是我们所熟知的社会秩序。而在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其具体表现形式则是通过聚众的方式,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进行干扰,导致这些机构的工作、生产、经营以及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从而给相关各方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