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接受取保候审监管期间,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措施,例如,未经执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相应地区;当居住地、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有所变更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备。
2、若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是以缴纳保证金的形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那么您有权前往相关机构领取属于自己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