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与缓刑之间的关联性,普遍认为前者通常会导致后者。
然而实际上,两者并无直接关联,犯罪行为的判定并不受取保候审的影响。即使得以通过取保候审,其所违法行为所应承受的法律责罚亦不会因此而有所减轻。
然而,在实践中,取保候审后被判处缓刑的情况较为常见,这主要源于取保候审的获得本身便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犯罪行为相对较轻,即罪行等级较低。
此外,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也存在一定差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