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每位犯罪者的个体情况皆有所差异,并非所有在同一起案件中的被告人都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和保障。
然而,只要符合相关司法程序中规定的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便可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申请并得到审批。下面是一些可能符合取保候审标准的具体情形: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被告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被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