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的案件,若公安机关确认其犯罪过程清晰且证据真实可靠、充足无误,方可在两个月之内完成调查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
然而,对于案情较为复杂、在两个月时限内未能结案的情况,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期限以继续侦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