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被执行拘留程序之后,当事人仍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1、针对被告所实施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判处相应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法中的任何一项刑罚手段;
2、虽然被告的犯罪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然而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将无法对社会产生实质性危害的情况下;
3、由于被告的拘留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完毕,为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4、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形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