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完全可行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挪用资金罪的定义和其立案标准的明确规定来看,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以下情况可被视为符合该指控标准:嫌疑人故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且这笔资金已经超出了三个月的还款期限;嫌疑人故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并且将这些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嫌疑人故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之间,并且将这些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等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