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蓄意纵火乃一种极端恶劣之犯罪行径,其定罪量刑之轻重,一方面取决于案情之复杂程度,另一方面也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范。通常而言,若被依法刑事拘留者,在程序严格审批下,需等待中的期限或为三个月,抑或为六个月方可依循法律程序进行审判。如遇特殊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适当延长刑拘时限。
然而,最终判决结果仍须依据实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与损害程度而定。放火罪作为一种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或损失,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便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实施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若已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