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拒绝认罪并不影响其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者,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司法部门有权批准实施此项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