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需取消已批准的取保候审措施,则当事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取保候审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办理手续。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取保候审程序终止时,应根据法院或其他司法机构发出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此前缴纳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