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并不被视为刑罚的一部分,只有在判决之前因案件原因而被羁押的时间才会被计入刑期。取保候审是一种针对证据不足以进行逮捕或拘留的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相关法规,取保候审可分为人保与财保两种方式,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其担保人需对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并确保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不得妨碍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取保候审并不属于刑期的范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