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抢劫罪,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的案件的诉讼有效期为五年;而对于处以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处罚的案件,其诉讼有效期则延长至十年;对于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的案件,其诉讼有效期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若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那么其诉讼有效期将长达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案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