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情况皆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行:
首先,集资后趁机携款潜逃,隐匿踪迹;
其次,集资所得款项未能按照预先设定之用途使用,被擅自挥霍或滥用,以致集资资金无法如期归还;
此外,若行为人故意将集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导致集资无法返还;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对集资参与者作出承诺,保证在集资期限届满时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百分之五十的高额回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