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触犯法条和律例的事件发生之后,涉事者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为了确保部分涉嫌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和嫌疑人能逃避公安机关等机构的侦查活动,采取法律程序对其进行逮捕。
然而,这些被控者仍可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并仅需提供一名担保人为其作保即可。但请注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其身份不得与申请人相同。此外,证人必须与案件本身毫无关联,且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嫌的罪行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同时,保证人亦不可为该案的共同被告,或者是该案的证人之一。这是因为,若其自身亦成为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那么便无法确保其能够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