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区域范围;
2.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3.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包括威胁、恐吓、贿赂等行为;
4.禁止销毁、篡改、隐匿或伪造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也不得故意编造虚假口供或与他人串通,共同隐瞒事实真相;
5.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活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