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中之重要强制措施之一,主要适用于有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之刑罚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以下为该措施的基本操作流程:
首先,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向负责侦查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其次,侦查机关将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再次,若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者,则会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明确具体的担保方式(如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第四步,被决定取保候审之人必须按照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包括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并签署相应的单位或个人保证书;
最后,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被取保候审之人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待案件审理完毕之后,若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则可全额退还所缴纳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