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关于怀孕是否合法,现行法律法规并未予以明确规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已怀有身孕,并不意味着取保候审将会被立即解除。但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将充分考虑到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的特殊情况,酌情给予从轻处罚。通常情况下,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怀孕的被告,法庭不会判处其入狱服刑。
然而,在此期间仍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下为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收到申请的司法机构将对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在七日内给出是否同意的回复。如获准许,则需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同时,被告还需提供担保人或自行担任担保人;若未能获得批准,亦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最后,执行取保候审。在执行过程中,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同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