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以下详尽的步骤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和处理:
首先,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第二步,由法官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法官批准了保释请求,那么在裁定书中必须明确列出被保释人需要遵守的具体条件以及违反这些条件时可能面临的惩罚措施;反之,如果法官拒绝了保释请求,也必须在裁定书中详细说明拒绝的原因。
最后,由执行法官负责执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