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立法框架下,被害人并未直接介入到取保候审的相关环节之中。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乃是专门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这个特定群体的一项刑事诉讼强制性措施。作为案件当事人之一,被害人们的主要关切集中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相应的经济赔偿等方面。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有机会通过聘请律师或者向司法机构咨询来获取关于案件处理进度的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