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旨在确保涉嫌犯罪者在未决审判之前,可暂时远离拘禁环境,其具体操作方法为,允许嫌犯在向司法机关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寻求亲友作为保证人之后获得自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各级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情实际状况,决定是否对相关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尽管取保候审通常需缴纳保证金,但这并非强制要求,嫌犯亦可选择以保证人作保。若最终选择保证金方式,则需支付相应金额,然而请注意,此笔款项仅为保证金,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将予以全额退还,除非存在法定情形致使保证金被依法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