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偷渡未遂事件中,是否能够予以取保候审,这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详细情况以及嫌疑人在法律层面上的实际状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若嫌疑人存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亦或是可以独立适用于附加刑,又或者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期等各种因素时,只要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其他社会危害性,并且嫌疑人并非累犯者,便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需要由司法机关进行全面评估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