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甘肃省对于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与全国范围内的标准保持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团伙盗窃行为的金额达到较大程度时,其起始点一般设定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以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