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定,对于抢劫罪中抢劫数额极为庞大之情形,其认定标准应依据各地区所确立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来实施。在司法实践中,抢劫罪的数额标准通常如下:抢劫财物价值500至2000元人民币者,被视为数额较小;抢劫财物价值5000至20000元人民币者,则为数额巨大;而抢劫财物价值30000至100000元人民币者,则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