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而言,缓刑制度并非不可实施。只要其满足缓刑制度的适用条件,就具备了争取缓刑处理的可能性。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当寻衅滋事行为的恶劣程度极其严重,预期刑期超过三年或存在多次寻衅滋事犯罪记录时,被告人将无法获得缓刑之恩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