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流程中,签名的环节通常由涉嫌犯罪或被告当事人亲自完成。若由于特殊原因而导致当事人无法亲临现场,也可经由其法定代理人为之签署相关文书,或者由其直系亲属或辩护律师代替进行签字确认。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具备清晰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法律依据才能够生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