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法规,有资格请求办理取保候审的人员包括:已被依法拘押的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在法律上具有代理权或者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应代表都享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同时,他们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具体列举出的各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考虑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