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通常情况下我们应在两个月之内收到由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刑事案件的办理需历经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三大环节,而每一阶段皆由相关法规规定了各自的期限;
然而,由于每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各异,可能会出现提前或者延后的现象。
此外,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亦存在因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被认定为非犯罪行为等因素,从而导致刑事诉讼程序提前终止的可能性,在此种情形之下,便无法进入到法院进行审判的阶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