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案人员身处异地并因犯罪行为被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时,一般情况下他们是有资格返回家乡的。但是,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所范围,定期向司法机关汇报个人行踪等。以上限制旨在确保涉案人员在等待审判期间能够维持基本的日常生活运转和职业活动开展。
然而,最终能否获准归家,仍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裁决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