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被采取者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几项规定及义务:
首先,未经司法执法机构批准,严禁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其次,个人身份信息如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若有任何变化,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关;
再次,不得故意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串通口供;
此外,还需积极配合相关案件调查工作,并随时准备接受传唤;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