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案人员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资格并无单一关键因素即经济赔偿能力所决定。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中广泛实施的一种强制手段,其首要考量要素在于嫌犯或者被告者个人的社会潜在风险、案件的整体重大程度以及潜在的法院判决结果等方面。倘若相关部门能够确信嫌犯不会试图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行动或是审判过程,并且其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那么便可依法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