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然已经立案了。公安机关有权对于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先行拘留措施。依法依规在特定情况下实施的拘留,表明该案件尚未正式立案。唯有当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且必须追究相应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方能启动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