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手段,其主要运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罚金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具体而言,以下为其适用的主要条件:
首先,嫌疑分子可能会面临被判处拘留或者管制,又或是同时受到主刑和附加刑惩罚的情况;
其次,若嫌疑分子可能会被处以徒刑以上的刑期,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则可避免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
再者,如果嫌疑分子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来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在羁押期间,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