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尚未明确对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人数加以限定。在大多数案例中,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定最多一位到两位律师作为代理者,参与案情审理过程。在律师会见当事人环节中,为了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通常允许家属或者亲近之人陪伴在场。
然而,实际的陪同人数往往需要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和案件本身的敏感度等因素的影响。这是一种在长期司法实践过程中所逐步形成的常见处理方式,并非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的强制性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