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取保候审的期限期满之际,若相关案件尚未达成最终裁决,那么公安机关在这一期限即将到来之前,必须对是否继续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依照常理来说,当四年的拘押期已经期满却没有受到刑事起诉或法院并未做出逮捕决定时,在原则上嫌疑犯人有权获得解除人身限制的待遇。
然而,此种情况并非代表着案件就彻底终结了,侦查机关仍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侦查工作的进展,继续展开调查工作。
至于具体的执行方式,则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侦查工作的推进程度来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