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淮北地域范围内发生的危险驾驶犯罪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状况:在过度饮酒状态下驾车游荡、高速公路上肆意超速行驶、在人员密集地带或者校园周边进行危险驾驶行为、未持有有效驾照而擅自驾车出行,以及在行车过程中因严重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各类道路交通意外事故等等。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必然面临着法律的严惩与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