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行刑前是否需要先申请取保候审并无硬性规定,这取决于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虽然并非所有案件都必须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无论是申请还是不申请,其本质上并无区别,仅是针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实施的个别调整。
然而,若满足以下取保候审的特定标准,那么申请取保候审将更为适宜:
(1)在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下,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
(2)对于那些可能需要承担有期徒刑以上重刑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