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间内,被保释者虽然有权自由出入其所在城市,但需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
此外,被取保候审的罪犯以及被告,倘若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便私自离境,那么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取保候审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时性不予羁押的处置方式。当需要逮捕的嫌疑人身患重病,或是处于孕期,亦或是哺乳期的母亲,抑或是罪行相对较轻的人员时,均可采用取保候审的手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