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属、律师向办案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在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详细阐述申请理由,同时还需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保证人应当具备特定的资格和条件,承诺对嫌疑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并确保其能够随时听从传唤,按时出庭。
最后,法院或检察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