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批准取保候审的期间内再次遭到刑事拘留,这就意味着原有的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证实,或者是已经产生了新的违法行为,这种状况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面对这样的情形,涉案人员务必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司法机关也会根据所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和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