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您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并确保自己不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县城,这对我们的调查行动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同时还需保证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随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值得强调的是,从事送餐工作本身并没有问题。
然而,作为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您有以下几点义务需要履行:
首先,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您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其次,当接到传讯时,请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再次,您不能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最后,您也不能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