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发生之后,公安机关常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即二十四个小时内向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发出正式的通知。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种通知并非总是通过直接通话的形式来传递,有时也可能采用书面文字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进行传达。
此外,当犯罪嫌疑人家属接收到这样的通知时,尽管他们很有可能无法获得关于具体案情的详细信息,但是他们可以明确得知被拘留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