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嫌构成盗窃罪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若实际确已进行过相关犯罪行为,应依法主动坦白所犯罪行,积极寻求法律的宽恕和宽容,并在此基础上,享有为自身辩护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亦可尝试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请,将强制性羁押措施变更为较为宽松的取保候审。
此外,他们还可委托资深辩护律师协助处理该案。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期间,其家属无法直接探望,但可通过咨询专业律师或聘请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涉案人员,以便了解案件进展及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