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重庆市铜梁区以及全国其他地方,对于那些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来说,其所缴纳的保证金通常会在以下几种情况得到全额退还:
首先,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宣告期满之后,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未出现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则他们所缴付的保证金将得以全额返还;
其次,一旦案件审理终结、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了无罪裁定或者决定终止对其进行刑事追诉,那么此时,被告人所缴付的保证金也将得到全额返还;
最后,在法律程序执行过程中,倘若保证金已经被用于赔偿受害人损失或者抵扣相应的罚金,那么在扣除上述用途后,剩余的保证金仍需如数退还给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后,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