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并未规定必须要退还赃款。
然而,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关键要素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满足了法定的相关标准,而并非其是否已主动退还赃款。
然而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过程中,积极地退还赃款往往被视作是认罪以及悔过表现的体现,可能对取保候审的决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