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在以下特定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
(一)涉嫌触犯管制、拘役或被强制适用额外刑期的可能性较大者;
(二)预计将被判处罚金或有期徒刑等重型牢狱手段,而在被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实质性威胁的人。
此外,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也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取决于具体情况,对于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通常可以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强制适用额外刑期的罪犯;
2.预计将被判处罚金或有期徒刑等重型牢狱手段,但在被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实质性威胁的罪犯;
3.应当被逮捕,但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无法进行逮捕的罪犯。
法律依据: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