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程序结束之后,通常需要等待大约三个月左右才能展开庭审程序。对于被裁定实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中止对此类案件的深入调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当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人民法院在决定启动庭审程序之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到庭接受审判,并同时将此情况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机构。因此,取保候审措施本身并不会对庭审程序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